疫情,让2020年这个冬天更加寒冷,但是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却在这个寒冬为申请人带去了温暖。
2010年,蔡某与李某协议离婚,双方约定婚生子李买卖由母亲蔡某抚养,被告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。2016年被告支付3个月的抚养费900元后,再未支付抚养费。原告诉至法院,要求被告李某向原告支付拖欠9600元的抚养费。
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支付义务后,李某继续拖延履行,原告遂向龙龙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提请强制执行。2016年9月执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释法明理,案件最终得以执结。2020年初蔡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,原因是李某已经数月未支付抚养费。
案件受理后正遇疫情侵袭,所有人诚惶诚恐,要做到零接触,更要做到保民生。执行法官面首先选择网络沟通,被执行人李某以疫情期间不能出门,无法支付抚养费为由,拖延支付。执行法官继而选择网上银行财产查询,在查询到足额支付抚养费后立即采取网上冻结操作。执行法官再次联系了被执行人,告知其名下人行卡已经被冻结,会影响他的日常转账,李某才答应支付拖欠抚养费,请求解除银行冻结。至此,案件得以无接触执结。
疫情不能作为拒执行的借口,信息时代零接触也能办案。保障民生,执行从未畏惧。
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潘丽莉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0-10-15 14:20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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