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井市,隶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,地处吉林省东部,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东南部,长白山东麓,是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前沿、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龙井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6年6月10日,是吉林省人民政权最早建立的地方法院,属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一个基层法院,位于龙井市河西街龙延公路龙井段。
【发展历程】
1946年1月20日,延边人民神哦按委员会兼延吉市人民审判委员会开始办公;同年6月7日,延边行政督查专员公署训令成立延吉地方法院;6月10日延吉地方法院接收延边延吉人民审判审判委员会并举行成立大会,始称延吉地方法院。
1948年7月,延吉地方法院改称延吉县人民法院。
1966年6月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延吉县人民法院及派出的人民法庭在“砸烂公、检、法”的口号声中,于1967年被撤销并实行军事管制。从1968年起,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由保卫部的审判组取代。
1972年10月,根据延边州委、延吉县委的指示精神,延吉县人民法院得以恢复办公。
1983年4月7日,经国务院批准,延吉县更名为龙井县,延吉县人民法院亦更名为龙井县人民法院。
1998年6月14日,龙井撤县改市,龙井县人民法院改称龙井市人民法院。
【历任院长】
第一任院长: 赵光鉴 (1946年 6月—1947年10月)
第二任院长: 熊国和 (1948年 7月—1949年 2月)
第三人院长: 甄玉珂 (1949年 4月—1950年 2月)
第四任院长: 朴衡禄 (1950年1月—1952年12月)
第五任院长: 徐长禄 (1953年 2月—1956年 5月)
第六任院长: 李逢春 (1956年11月—1958年4月)
第七任院长: 朴昌范 (1958年 5月—1962年 3月)
第八任院长: 杨广才 (1962年 3月—1965年 9月)
第九任院长: 方金福 (1981年 4月—1990年 2月)
第十任院长: 南基石 (1990年 2月—1997年 5月)
第十一任院长:申昌协 (1997年 5月—2002年 3月)
第十三任院长:金正龙 (2009年12月—2011年12月)
第十四任院长:俞凤柱 (2012年 2月—2014年12月)
第十五任院长:金 镇 (2014年12月—2016年 9月)
第十六任院长: 朴仁杰 (2016年 9月—2020年 9月)
第十七任院长: 张贤男 (2020年 9月—至今)
【乘车路线】
乘坐1路公交汽车交通图示
地 址: 龙井市河西街龙延公路899号
联系方式: 立案咨询 0433-3476101、3476102
执行咨询 0433-3476121、3476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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