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所房屋,两份合同,离奇?一纸文书,一队干警,腾迁!2012年原告南某与延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“商品房买卖合同”,正是这一份购房合同,埋下了多年后纠纷的隐患。
2012年11月,南某以33万余元的价格从某房地产公司处购买了位于龙井市山水兰亭的房屋,并于当日付清全部房款,拿到房屋钥匙。2014年至2018年,南某举家迁至延吉居住,该房屋一直空置。直到2018年10月份,南某发现自己的房屋被换了锁,屋内有人居住。经查实被告李某于2017年7月与延边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该房屋的买卖合同,并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。一房二主的离奇案件纠纷于2019年6月20日,在龙井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判决,被告李某需在法定期限内自诉争房屋腾出。
事情进展并不顺利,现房屋宿主为一对古稀老人,系被告李某公婆。两位老者极度抗拒执行,拒不搬出该房屋。协商了半月有余,未见成效,龙井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腾迁措施。2020年6月3日,20余明执行干警及法警出发至目的地,准备强制腾迁。
隔空对话,拒不开门
刘某站在二楼窗前,隔空喊话,威胁执行法官。二十余分钟,执行法官在烈日下与刘敏协商,刘某固执拒不配合执行,最终在开锁公司到场后,刘某主动打开房门,此时执行法官后背已被汗水浸湿。
腾迁现场 老妇以病相挟
腾迁现场人员比较多,老妇人张某顺势倒在地上,佯装心脏不舒服。执行法官随后拨打了120,及时把张某送往医院医治。在医院,执行干警全程陪护,而被执行人的家人却迟迟未到场,是执行法官一直悉在心照顾张某,在替他们尽儿女之责。
番外之执行干警的坚守
从腾迁开始,每位执行干警都在有序开展工作。清点记录,存封物品。在家里可能从未干过体力活的执行干警,在腾迁现场不停地搬运着大件物品,汗水湿透衣襟。中午午饭时间,因腾迁工作未结束,现场的执行干警只能在院中凉亭吃盒饭,伴着风、伴着雨完成他们的午饭。在医院的干警,帮助医务人员翻抬老人,处理呕吐物,未曾有过嫌弃,中午还替老人准备盒,悉心照顾,直至张某正常出院。
下午3点,历时7小时的腾迁工作圆满完成。
龙井法院执行局
2020年6月4日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0-09-28 15:23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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